导论
7月13日
18世纪90年代,早在西方侵略以前,大清帝国已陷入危机。人口快速增长,贸易蓬勃发展的“盛世”之下,地方开支增大,官员日益挥霍铺张,政治制度已经无法同自身使命和任务相契合。生活在征服者政权下的文人政权一贯谨慎行事,“文字狱”的兴起使这种谨慎到了极点。同时,精英阶层对“结党”十分恐惧,他们对上层权力滥用提出挑战能使用的手段因而变得更加有限。和珅事件造成政权巨大的不稳定,然而,若是要求人们既结合在一起、又以一种非派系活动的方式来反对权力滥用,从逻辑上似乎是自相矛盾的。
7月14日
中国帝制晚期社会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于庞大的文化精英阶层和狭小的官僚精英阶层之间的鸿沟,他们都曾有过诵读诗书的经历,科举考试又以国家大事为题,使得文人心目中“以天下为己任”的信念一再被强化,人数相当多的一批人对于国家大事有着某种程度的认识,却又没有亲身参与国家大事的希望。
清代的一般情况是,通过省级乡试者但不够为官资格的,借担任高级官员幕友的方式获得参与处理全国性事务的机会。在19世纪动荡不安的过程中,高官的幕下需要吸收更多本无定所的行政干才,以应对军事和外交上的重要危机。
18世纪中叶,中国停滞的政治框架难以包容不断扩展并充满活力的社会和经济,不仅县的数目没有变化,县级官僚行政人员的人数也没有因政府职能的扩大而增加,县官们别无选择,只能依赖不受中央政府考核和控制的胥吏。
第一章 政治参与、政治竞争和政治控制
7月18日
终其一生,魏源在经书典章的框架内一直试图协调积极政治参与和忠君观念之间的关系,并调和道德操行和实际政治之间的关系。在这一过程中,他发展出一种理性论证,以一种同中国人长久以来关于根本性问题思考十分相通的方式,将更为广泛的政治参与同国家权力的加强联结起来。
魏源的政治性著作中一个始终存在的主题,是全国性政治生活的合法性边界问题,在中国帝制时代,同政治权力的分布相比,受教育者(文人)的分布要广泛得多,而且,文人们在接受教育时便将考虑政治问题当作自己的天职,在中国精英分子的政治使命感中,从来就包含着一种对于全国性政治问题的普遍兴趣。
从魏源的政治生涯中体现出来的,是中国社会秩序的政治模糊性,为官者和身处官场之外的人们之间,拥有的权力差别很大,但社会地位的差别却并不是很大。19世纪二三十年代,他在一些为官者的庇荫下,深深卷入党争。虽然国家通过这种方式将诸如魏源这样处于政治边缘的栋梁之材吸收进来,但是,如何使这种形式的政治参与得到道理上的认可,在魏源的思考中这个问题占据了中心地位,随着近代中国越来越深陷入危机,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则更加迫切。
魏源的学术论辩,是以关于《诗经》的一系列研究为根基的。在他看来,《诗经》超越了日常政治中的即时性问题,诗篇提供了许多“根本性”问题讨论的素材。在一个日趋没落的时代,《诗经》提供了一种将精英阶层集结起来的力量,使得文人学士得以摆脱无动于衷做出投入公共生活的决定,促使谨小慎微的沉默为直截了当的意见表述所取代。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人之好我,示我周行。”魏源在研究中,突出的是鹿与鹿之间的交流,如果正确政策来自于讨论,那么精英阶层就必须克服自己对在公共事务上交换意见而被看作是组建朋党的恐惧。
究竟何人才可称之为“士”呢?魏源十分肯定地告诉我们,乡村并不是文人学士的居所,“出自幽谷,迁于乔木”,权势拥有者不应优先考虑一位乡村学人为自己的幕僚,而应选择一位其关系网和教育背景都跻身全国精英阶层一员的城里人。
政治真理产生于不同观念间的冲撞,魏源其实并不在说“天赋人权”和“言论自由”的合理性,他意在言明的是不同意见之间的竞争能够帮助专制君主更为有效地做出决策。“泾之渭浊,湜湜其沚”,人们只有通过比较和在与其相关的语境中,才能掌握政治的真谛。
魏源还相信,当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时,英雄式的领导是必不可少的,在极端危险的时代,循规蹈矩之人不适合担任领导人。魏源所想的不是革命,而是一个更具有活力、也更为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在他看来,科举制度不仅无用,甚至有害,经由科举考试的本本说教而培养出来的文人,焉能使当今时代的风险得到有效掌控?魏源坚持认为,王道并不是道德的空谈,“王道至纤至悉,井牧、徭役、兵赋,皆性命之精微流行其间。”
第二章 从太平天国事变到戊戌变法
8月16日
冯桂芬在《公黜陟议》主张通过由下层官员选举上层官员,扩大政治参与。他引经据典,以表明自己的意见同中国先哲的看法一脉相通。在魏源和冯桂芬为扩大政治参与所作的努力中,他们都强调了文人身份中所有人在文化上具有共性的一面,在中国近代早期政治发展中,这是一个十分重要并承上启下的概念,要不了多久,民族主义便会成为人们身份上共同性的一个新的组成部分。
在《复乡职议》中,冯提出应当在乡村中建立更为密集的政治控制的基本机制,起用由百姓自己推选并信任的本乡人士。人们对这一建议的反应集中在两个问题:第一,官员和非官员之间建立起严格界限的必要性;第二,对于获得官员身份的精英人士将会滥用权力并无视公众利益的担忧。京官陈鼎认为,这一看起来似乎属于“公”的过程,只不过是为私人利益提供了一道盛宴,在这样一种制度下,谋求官位者难免会相互勾结,对权势人物溜须拍马。
在这里,冯桂芬的批判者持有一种冷酷的社会观,“民风不古”,当下的中国早已远离经典文本中关于乌托邦古代社会的想象:那是一个黄金时代,人人都有着对于公共利益自然而然的关怀,由于公共价值的内在化,威权式的强制也就没有用武之地了。
在中国政治著作中,自然产生的公民德行没有受到忽略,虽然古代的大公无私仍是一种遥远的愿景,但人们对于自己家乡社区自然而然的热爱为善政良治提供了有力的证明。但是,这种德行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将变得无比困难:产生于家乡的公德,在县级范围内也许能促成善政良治,而在全国性的环境里却会变形,甚至会被摧毁。
第三章 从耒阳暴乱到农业集体化
在中国,朝廷所要对付的是根深蒂固的“创收”政治文化,尽管巡抚和知县们并不“拥有”自己的官位,但他们却有着相当于皇帝授予的权力来征收税赋。
自从1644年征服中国之后,清政府一直试图对农业税收予以保护,使之不受中介掮客们的侵扰,清政府将农民的税负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同时对拥有土地的地方精英百般威胁,不让他们插在国家和农民之间。然而,自1661年以后,用镇压方式处置逃税行为的事情再也没发生过,逃税现象不断恶化,到18世纪初,精英阶层逃税漏税的现象已经在地方上普遍流行开来。
18世纪20年代,雍正皇帝痛下决心要结束地方精英庇护他人土地的行为,然而,地方官员对于处置这件事情却极不情愿,他的继位者乾隆皇帝也发现,要彻底铲除地方精英们在税收上趟浑水的行为是办不到的。而到了19世纪40年代,这种行为进一步威胁到了朝廷的安危,那些靠着人们住地和应纳税土地之间纠缠不清的关系而过活的中介掮客,成了武力暴乱的领导人。历史环境的变化很快便改变了朝廷的看法,他们开始支持地方精英领导并依赖于地方资源、遍布中原各地的武装民团,以对付太平军的叛乱,维系现存的统治秩序。
自民国初年起,常规官僚机构便竭力试图重建自己对于地方税收的控制,除了对地方精英的控制之外,南京政府积极促使地方政府深入乡村,在县城和村庄之间建立起了新的行政单位——“乡”。当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旧体制寿终正寝之时,他也继承了国民党所留下的县以下政府网络,并采取行政措施把几个村庄连在一起,将土地和居所连接起来。我们可以发现、在努力将未经授权的中介掮客从税收体系中排除出去这一点上,中国进入20世纪的所有政权都继承了旧王朝在这方面曾有过的雄心。
1952年,“土地改革”完成,它将地方精英阶层当作一种经济和政治力量予以摧毁,一个庞大的小土地拥有者阶层(“新中农”)被创造出来。然而,当农村经济开始恢复时,贫富分化重新露头,一个“新富农”阶级正出现并在控制中国乡村以及剩余产品的问题上成为国家的竞争者。
中国农业集体化是在新政权面临着如何保证城市供应这一严重问题时发生的,旧政权所面临的收入来源问题在现代条件下改头换面地出现了。为了确保城市能够得到低价粮食的供应,中共采取“统购”措施。这一措施的实行,是中国税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这不仅保证了国家对于农民剩余产品的占有份额,而且在实际上还增加了这种份额(这实际上是一种税收措施)。然而,“统购”无法在实际上增加农业的产量,毛认为,合作化可以解决问题,而合作社的领导人就成为了国家在农村的税收代理人。
很不幸的是,这种高效率的汲取体系在大跃进期间被极大损害,在许多地区,干部们不得不解散集体化农业并将土地交还给农民,然而,党并不愿意放弃国家对于农村经济的控制,解决的办法,是把公社和生产大队转变为行政和社会服务的机构,20世纪60年代中国乡镇行政化的实现,也意味着国家对于乡村控制的实质性扩展。到1983年,邓小平肯定了将乡镇行政机构和农村经济区区分开来的做法,即便在人民公社制度瓦解的情况下,国家对农村社会的行政渗透仍然生存了下来。
在中国现代和帝制晚期的种种表象背后,就其深层结构而言,旧议程在新的环境下一再表现出来,集体化并不仅仅是“中国的又一个政府试图通过对于中介掮客的压制来增加收入”,这是一个关于旧有的需要如何在新的特定环境下被付诸实践的故事。毛泽东将在山西发生的情况视为阻挡党实现历史任务的障碍,这里的症结所在,并不在于“富农”是否会变成一个新的剥削阶级,而在于他们是否会在党控制农民和农村剩余产品的努力中,演变成党的竞争对手。毛泽东肯定也知道,这种现象的历史根源是何等深厚。
第四章 19-20世纪中国现代国家的演进
8月17日
魏源想要表达的是,文人参政是解决他所处时代问题的一种办法,如果能够实现的话,便能够使政治体制得到加强,起到防止像和珅那样以狭隘派系为基础的专横暴政的作用。但是,我们找遍魏源的著作,也看不到关于文人参与政治应通过什么机构或机制来实行的论述。
通过海路实行漕运的做法,揭示了19世纪20年代改革思潮的局限性,魏源解决问题的方案,着眼点不在于改造地方行政机构,而在于缓解小农的财政困境。通过海路实行漕运,能够在不涉及根本性问题的情况下,减轻乡村的最直接的负担。
19世纪40年代后,伴随着外来入侵一再而来的屈辱导致了一种充满政治敌意的新气氛,也为对权势人物发起攻击提供了新的机会。“清流”这一以松散方式结合在一起的群体,对权势人物的妥协外交痛加抨击,并尖刻地将之讥讽为卖国及以权谋私。“清流”一党根本不打算在广大文人中寻求支持,他们所追求的,只是在现存官僚行政机制内,加强自己的名声和巩固自己的前程。19世纪60年代以后,地方社会重建的领导人不仅包括文人中流,也包括下层文人,对于教育、对穷人的救济,以及维护地方治安等迫切任务,常规的官僚机构往往推到地方要人显贵的身上,在诸如汉口这样的商业城市,商会在官方的赞同下,正在地方服务管理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根本性的转折出现于1895年春,《马关条约》签订,精英阶层对此做出了愤怒的反应。由康有为起草并经一千二百余名进京赶考的举人联署的“万言书”,其实际内容远远超出魏源当年的想象。康有为这班人正在走出“文人中流”的圈子,而通过19世纪90年代建立起来的各种学会,实现对广大文化精英人士的动员,他们的出版物接触到更为广大的读者群。
立宪派梁启超认为,文人参政的观念已不再适用当时的急迫情势了,这种观念过于倚重国家权力,也过于具有社会身份上的排他性,因此难以一般化而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到了20世纪初年,关于政治参与的看法在中国是通过一种从实际经验中得出的社区观念而表达出来的。权力分摊和利益妥协是宪政主义的精髓所在,梁认为,在地方自治所释放的解放力量冲击下,旧的环境和条件会土崩瓦解,自律的内在意念将为每一个公民和团体指明方向,因而,官僚行政机构的外在强制性措施完全不需要。梁启超这个时期著作的特点是,他坚信,宪政主义的本质不在于其工具,而在于其精神,由国家权力中枢任命的官僚机构的强制性行为,永远不可能像地方领袖治理社区时那样产生善政良治。
虽然中国20世纪的宪政思想家继续受到这种自下而上地建立国家权力的想法的影响,它很快就被具有革命思想的章炳麟浇了一盆冷水。他坚定地认为,要建设一个强大的国家,不在于使地方人士获得权力,而在于对常规的官僚行政机构实行改革,在当时的环境里,地方自治只会为土地赋税的大量流失打开大门。只有在官僚们的腐败受到无情的镇压时,人民才会支持政府,只有当人民看到他们所纳的税赋是被用于服务公众利益而不是中饱私囊时,他们才会心甘情愿地缴纳税赋。中国经历封建时代已经两千多年,这个社会因而特别适于实习中央集权的官僚行政制度,由于中国社会固有的平等观念,也由于中国没有世袭的阶层和等级的划分,使得中央集权有可能实行平等的法治。而在欧洲和美国,财产和特权凌驾于政治之上,它们就做不到这一点。在中国如果实行社区自治,只会造成地方精英势力的繁殖,并将他们的专横统治强加于各个村庄头上,中国所应做的,是法律的平等实施和对于官僚行政机构严格的纪律约束。
有鉴于中国20世纪的历史经验,章炳麟的看法似乎也同样令人疑惑难解,在缺乏社会对于国家机构制约力量的情况下,希望国家机构能够公平和自制的态度来对待公民,只能是为专制权力开放通道。
在大清帝国喧嚣不安的最后十年里,由梁启超和章炳麟所代表的两种声音,为此后的事态发展提供的只是负面意义的范式。在梁启超关于建立自治的宪政国家设想中,缺乏各省或全国范围内掣肘军事专制的机制,而章炳麟关于司法权力平等和公民平等的同时对官僚机构予以密切监督的设想,则又碰上了如何才能让政府置于法律之下的老问题。
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国家进入现代,尽管很多人谈到过“中国的分裂”或中国被列强“瓜分”,然而,由中央政府统治的单一中国国家的现实和概念,却经历了军阀混战、外国侵略和内战而生存了下来。在军阀混战的动乱岁月里,从来没有什么将某一省份分离出去的行动或建立联邦的建议,能够同中国人民关于国家统一压倒一切的向往相匹敌。由于国家统一的需要,产生了建立中央集权的领导体制的要求,这在中国宪政发展的建制议程上也成为重中之重的需要。
然而,我们不能因此便设想,今天的中国在国家统一问题上所拥有的基本推动力量同先前的各个时代是相同的,也许,对外开放至少在经济上打开了沿海省份实际上实行自治的大门,也许,关于政治参与、公共利益和地方社会的老看法,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以较少受到中央集权国家影响的方式而重新得到界定。